- 公司治理实务操作手册
- 杭东霞 陈颖芳
- 2593字
- 2025-05-14 16:16:29
一、公司治理的本质
(一)公司治理的本质
公司治理,这个词本身就相对抽象,使人难以精确地抓住其本质和核心;不同人群从不同角度看公司治理,都可以归纳出不同的本质要素来。比如,有人认为公司治理是权利和财产的分配机制;有人则认为公司治理是公司内部的一种利益安排;还有人认为公司治理是公司“三会一层”的运营机制。而《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 (G20/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中,对公司治理做了如下表述:公司治理是涉及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一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系列的关系。此外,公司基于公司治理架构来设定公司目标,并确定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和绩效管控方式。
本书从公司治理的使命角度来理解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最初是为了解决委托人(股东)和代理人(经营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变化,除上述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外,公司治理还需要解决围绕公司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和平衡,比如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金融机构及公司的员工、供应商、客户甚至公司所处的社区和自然环境。
所以实质上公司治理就是公司运营的基本规则,是公司解决内外部利益冲突的具体方案,是保证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正常运作的基石。
(二)公司治理的三大机制
公司治理在上述使命的推动下,需要制定长期的战略目标,同时确定实现战略目标的制度安排,比如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通过契约化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公司内部责、权、利的分配,科学决策、合规经营,达到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平衡和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治理的使命和实践需要建立公司治理机制来予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可以粗略分为三个部分: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
1.决策机制
公司的组织架构一般为“三会一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哪些事项由哪个会或层来决策、负责并最终承担责任,“三会一层”相互之间可否授权,怎么授权,就是公司治理决策机制所要解决的问题。
决策机制若设置得当,公司“三会一层”将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形成有效的相互监督和约束制衡体系。比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务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董事会则根据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董事会职责范围的事务进行决策;管理层则根据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对具体的经营管理事务进行决策,并实施董事会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构成决策机制的主要制度和文件体系为: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授权管理制度和专门事项的制度规定,如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等。
在现行公司实践中,由于决策机制权限规定模糊、程序规定不可行,或者未按决策机制要求实施决策程序而导致的公司治理纠纷较为多见。典型情形为管理层内部控制,如果决策机制没有明确地把决策权限在“三会一层”中做分割,就很有可能会出现高级管理层基于自身业绩等因素考虑,尽量包揽公司大部分事项的决策,导致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被架空。
2.监督机制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现行常见的公司场景中,存在两层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管理层;董事会和管理层才是公司日常运营和实际经营的决策和管理机构,所以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的对象是董事会和管理层,如扩大而言,还包含股东及公司本身。
监督机制中,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处于交叉监督中:股东会/股东大会可以通过审议董事会各项报告、聘任和解聘董事、独立董事等方式来对董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可以通过审议高级管理层的报告、内外部审计、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等手段来监督高级管理层。除上述监督机制外,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监督机制中处于核心地位;一个运作有效、有所作为的监事会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等公司情况进行监督;还可以对不适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监事会可以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并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来发现公司所存在的风险事项,实施监督职能;监事会监督股东,主要防止股东借助与公司的不当交易行为,掏空公司、转移公司资产;监事会还可以发起各项检查,如对公司的相关决策和管理制度情况的年度检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构成监督机制的主要制度和文件体系为: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察制度、授权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监事会诉讼制度等。
在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中,一些公司的监事会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进行公司内部调查还要向总经理申请费用;同时监事会也没有设立工作机构,没有独立人员开展日常的监督工作;类似情况就会使监事会徒有其表,成为可有可无的花架子,丧失了监督职能,监事会运作成为空谈。一旦监事会无法正常履职,那么必然无法对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公司的合规性无法得到保障,对于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与公司交易的风险会增加,公司治理因为缺少监督机制也会陷入紊乱和失效中。
3.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的本质是达到“上下同欲”,主要是将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股东的利益进行捆绑。激励机制是通过制定激励政策,给予管理人员在某种条件下的物质和精神激励,将管理人员的根本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一致化,尽量避免管理人员为追求个人利益和短期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情况。
激励机制因为公司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比较常见的为物质激励,如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公司一般会制订一整套的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覆盖的对象,不一定仅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和员工有的时候也会包含其中。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有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或者二者相配套的方式,主要通过设定短期或中长期业绩目标、战略目标和管理目标等来引导对被激励对象的经营管理行为,通过被激励对象的薪酬和股权激励的兑现来形成公司与被激励对象的共赢。除此之外,福利计划、退休金安排、职务升迁、培训机会和公司荣誉等也是给予激励的方式。公司激励机制需要制度化、确定性,要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激励制度时需要考虑激励政策覆盖人员范围的适当性和合理性,并预判激励方案的执行效果,同时还要根据激励方案实际实施情况评估激励措施对被激励对象的影响,并根据公司战略和薪酬制度等基础情况做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