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搬到这个叫黄岗的都市村庄,快二个月了。睡眠总是不好,他把这归咎于环境太乱。这也是他从远郊搬来前就担心的,现在果然如此。但他不能后悔。他是因她而来的,这地方也是她帮他选定的。他想离她近点,想经常见到她。他爱她,这便是全部理由。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有得有失,不会十全十美,这道理他懂。
这是座在都市村庄疯狂建房运动中新落成的楼房,总共7层。他现在住在5层。刚搬来时是住4层,向南有阳台的一室一厅。她与他一起被房东领上来,就看中了那个小套。她说,多好啊,有阳台,向阳又临街,站在阳台可以看下面的红男绿女,店铺人家。她说她需要了解这样的生活。他很感动,他觉得他的爱情终于到了收获季节,在孤独惆怅中等待和思念的日子,也许真的可以结束了。
他站在一边听她与房东讨价还价,心中觉得又恍惚又甜蜜。房东是个30来岁的农村男人,脸上一半是狡黠一半是憨厚。她说,我们肯定会在这儿住久的。还要添置一些用具,还要攒钱买房子……他在一边听着,暗暗发笑,不知她是在编小说呢还是心中真这样想。不管怎样,有她在一起,他似乎变成了一个孩子,有一种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其实他比她大,也不是那种没主见的人。但人就是奇怪,再坚强的英雄也会累,也想找个安全的柱子靠上一靠,缅怀一下母亲怀抱或父亲肩头的滋味儿。
他在4层临街的房间住了三天,就失眠了3个晚上。凌晨2点以前,是小饭馆里大声小气猜拳行酒令的喧闹声,不绝于耳。2点以后,一些卖早点的店铺又开始响动,铁门咣噹。不久又有打扫卫生的人,用铁锹铲垃圾的声音,在夜空中犹如开膛破肚的刮刀。嚓的一下,嚓的一下,嚓的又一下……
晚上不能睡,白天就昏昏沉沉。心烦意乱,不能写作,不能读书,不能做任何事情。他想向她诉说,他想她会来看他,因为她每天都会从这个街口上路过。但是她说很忙。学画、练琴、写字、上班……第三天,他在电话中征求她的意见,再搬一次家?从四层搬到五层?五层有一套向北靠里的房间,没阳台,自然也没阳光,也看不到街上的红男绿女、店铺人家,但会静一些。他只想有个晚上不失眠的地方。晚上睡眠,白天才可以写作。他是农村长大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原始习性,而对都市中一些人热衷的昼伏夜出式生活,总是不太适应。
2
他在这个城市已经飘了好几年。如果只有在一个地方上班领工资才叫工作的话,那他没有工作。如果只有和女人孩子住在一块才算是家的话,那他也没有家。但他并不是闲呆着什么也不干,也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逃避生活。他得靠稿费交房租,上网,打印文稿,去邮局买邮票,偶尔与爱或不爱的女孩吃一顿饭,在茶楼或酒吧中泡上半天。他只有很少几个朋友。有奉行禁欲主义,不杀生不吃肉的;也有对异性怀有强烈欲望且推崇暴力主义的。他觉得这两种人身上具有的东西他都可以接受,但又都不能奉行。他惟一奉行的是自由主义和爱情主义。他爱她,所以留在这个城市。一个人会是一艘船,另一个人会是一片港湾,船是因为港湾才停泊的。
她在第四天来到四楼的房间中看他。地板上堆满了一捆一捆的书和大包小包的衣物,没有打开没有收拾,说明他对是否在这里住下去犹豫不决,有随时搬出去的打算。她的笑还是那样明媚,没有任何夸张或暗示。他们一起吃甜得有些过份的葡萄和香瓜。很快到了中午。她说得走了,他便送她,看着她沿着楼梯一级级走下去,最后在拐弯处消失掉。
他是在她走后的第二天搬到五楼的。房东说,你女朋友说啦,前边乱,你搬后边去吧。在五楼,他有两个邻居。左边是一个女孩,很少露面,只向他借过一次椅子和一次醋。右边似乎是一男一女。白天没什么动静。他们总是在凌晨2:00或3:00从外面回来,一路跺脚或嗷嗷地喊叫,因为楼梯间的照明灯是声控的。接着是防盗门的碰击声,里面木门的开关声,再接着是男人和女人的吵闹声、尖叫声……有时持续一、二个小时,有时更长,直到天亮。
还是失眠。失眠的滋味真不好受。睡不着,就胡乱想。想过去的生活,想那些与自己有关过的女人和男人。当然,更想儿子。想那个为自己生育了儿子又带着儿子离去的女人。最后,是想她。她有点如梦如幻,近在咫尺,又远在天边。似乎伸手可触,却又遥不可及。
3
终于忍耐不住。当那对男女又在夜深人静中叫得热烈毫无道德之时,他拉开房门,大吼一声。那边顿时如断了电的放音机,没了声息,灯也关掉了。但这胜利并不长久,只持续了两个晚上,一切如旧,吵闹更甚,且从声音判断,男人没变,女人却是另一个。他想,应该有一个有效的制裁措施才行。想来想去,喊无用,劝告也不会有用,就想起一个从书上看到的办法:在锁孔中塞火柴棒。对,让这对非法同居者夜半归来打不开门,进不了屋,一定能增长些记性。
次日晚上,他外出散步时,果然按计划将一段木牙签插进了左边防盗门的锁孔。当夜他被惊醒时又是凌晨2∶00多,听得见那男女热锅上蚂蚁般打不开门的窃语声,心中一阵快意。后来他们将房东叫了上来,听得出房东对这男女的不满,让他们不行就搬家。一个多小时后,一切归于寂静,他们大概进了屋。他却无法重新入睡。
左邻的女孩很安静,有时在楼梯上相遇,就笑笑或说声“你好”。他想也许可以和她聊聊天,一起吃顿饭或散散步看场电影什么的。但他不知怎样开始,并且顾虑重重。到底顾虑什么,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右邻安静了几夜,又开始乱。没办法了,他有点无可奈何。也许应该来点暴力,但他在理论上是支持和平主义的。一个晚上被弄得支离破碎。有许多梦,断断续续,破破碎碎的。一时是童年的月夜,在树影斑驳的月光中游戏,捉迷藏,和邻居的小女孩躲进一个防空洞中。一时又看到她,一个可爱的女人,坐在一辆黑色轿车里。那个开车的男人,好像认识,却叫不出名字。他们在高速公路上飞一样疾驰,而后在一条河边散步,又相拥着走进一间屋子……再后来他便看到大群大群的乌鸦,铺天盖地,翅膀在空气中振动着,喧嚣而凛冽,饱含兴奋和恐惧。
4
他努力想将眼睛睁开,但看到的还是乌鸦群,呼啸而来,呼啸而去。他看到自己也开始变小变黑,生出一对翅膀来。铝合金的玻璃拉窗是开着的,窗外一会是麦田一会是雪地。他从床上振动翅膀,越窗而出。
一片哇哇哇的欢呼之声,他知道自己已成了乌鸦之王。麦田碧绿,雪地干净,天空自由自在。他要带领着乌鸦们飞翔。几只年轻漂亮的女鸦,身前身后,向他奉献爱情。一切都顺理成章,真实可亲。他不用虚伪,乌鸦们也亲切可爱,没有比乌鸦更纯粹的生命,也没有比乌鸦更聪明的精灵。他化而为鸦,鸦而为王。他赞叹乌鸦,骄傲乌鸦!
是梦,就总该有醒的时候吧,但他不醒。他希望梦是真的。飞翔,拥有着一大群自由,乌天黑地地飞翔,他太迷醉了……
他一般会在清晨或上午写作,下午或晚上睡觉或外出游荡。有时去打印稿子,有时去附近的网吧,将软盘上的稿件复制到E-mail里,然后再发给有稿约的杂志编辑,然后等终审通知。他自己没有电脑,这很可笑,却是真的。他似乎永远无法挣够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钞票。眼看够了,就有一件事出现,钱自动减少,永远不够。有点像一则寓意颇深的老故事。后来,他想,就这样吧。于是,日子一天天过着,就这样。梦也不断,支离,破碎。总有乌鸦群呼啸而来,遮天蔽日。
5
都市村庄有许多陷井,发廊是最险又最诱惑人的那种。搬来的第21天,他接到一个电话,是小红打来的。小红是他以前的邻居,颇有几分姿色,那时与一个开饭店的男人混在一起。后来见了他,就说她崇拜作家,要跟他好。再后来是借钱,借钱后是失踪。几年江湖,历人历事,什么没见过?所以他十分平静。走就走吧,来就来吧,平常稀松,他都看惯看淡了。
小红在电话中说她回了老家一段时间,有急事,所以没来得及告诉他。又说给他打了好多电话,都没通。一会又说她把他的电话号码忘了,刚刚找着。他啊啊呀呀地应着,知道大家不过骗着玩儿而已,没理由愤怒或认真。这年头,也许全宇宙人民都这样,你能说什么?最后小红说,她开了一个红红理容店,有空要他一定去玩,并告诉他电话地址,他心中就明白,她是在拉业务呢。
红红理容店位于另一个都市村庄的另一个角落里。他去时天已黄昏,且下着小雨。是小红在门口喊他他才找到地方的。小红果然与以前不同,多了几分妖娆,头发也染得一半艳红,一半金黄。所谓理容店,也与他想象的差不多少。一张长沙发,一台理发椅,几把折叠凳。房间的三分之二处,横拉一道布帘,里面是一条板凳样的按摩床。
红红理容店只有两个人。小红是老板,还有一个刚从县城来的女孩,叫小萍。小红将小萍向他介绍说,这是你老乡。一问,原来小萍的老家与他老家同属一个市,并不一个县,相隔最少三百里。这不过是个话头。于是他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小红就对小萍坏笑着说,看你老乡一见你都泪汪汪了,还不去给他安慰安慰呀。小萍便嘻笑着拉他的手,带他去隔壁的一间屋里。那屋里只有两张床,一张窄,一张宽,别的什么也没有。小萍让他躺在窄床上。说按按摩吧。他问脱衣服吗?小萍说随你便。他没脱就躺在那里,小萍双手在他身上按摩。按到那地方,那东西便起来了。他将小萍抱住,要解她的衣扣,小萍说,不行,我来那个了,改天吧。他要伸手去摸,正这时,门被敲响,是小红。小萍开了门,小红又是坏笑着问,怎么样?说着在一边宽床上坐下。他说小红你过来。小红说想泡我呀,没门呢。他走过去想拉她,她像狐狸一样麻利,嗖一下就从门缝溜了出去。他在心里骂了几声,也走出去,觉得像在演电视剧。三天以后,也可能五天吧。他接到一个电话,是小萍打来的,问小红在他那儿不在?他说不在,没见过她。小萍说,自昨天早上,小红说去找个朋友,就再没回来,可能出事了。他说你在哪?她说在一个朋友家里。他还想说话,听见有男人的声音传出,接着便是一片忙音。晚上,他骑车去红红理容店想看个究竟,却见关了门。
6
什么都在意料之中,什么都不新鲜,所以什么都没太多意思。
在返回住处的路上,看到一个叫伊人的网吧,便走进去。先看邮件,有她的一封信,内容有点莫名其妙,说家很重要,家是梦的航空母舰。又有一封是南方一杂志编辑发来的,是个女孩,总是在他名字后面加上小姐二字,纠了几次正也无用,后来只好发了一张在游泳馆穿三角裤头的照片过去,还是没用,她仍然称他小姐。后来他明白了,她在骂他。想一想也对,现在的文人可不都是“小姐”么,于是也就泰然受之,不再着急动气。
后来就聊天。他进了一个叫商都的聊天室,同时与6个仿佛女性的人谈恋爱。聊着聊着,人越来越少。午夜以后,网吧中只剩下五个人。与他隔一台机是个面目模糊的人,长发牛仔装,摇头晃脑,分不清是男是女。他偷眼瞟一下他的屏面,也在聊天。再看,吃一惊。天,她(他)屏面上正有“温馨女孩”几个字,这是正与他谈情说爱的一个女孩名字。于是飞快在键盘上敲出:温馨女孩,我在你左边,请向左看。果然那个人向左扭过了脸。又黑又干又丑。他想呕,便起身去卫生间。而后,急急付了钱夺门而走。
知道回去也是失眠,干脆在午夜的街道上游荡,这是一件十分好玩的事。他分别碰到一个醉鬼,两个鸡,和几个巡夜的警察。在一个路口他还碰到一个女疯子。他正走着,那女疯子突然从路边的垃圾箱后冲过来,啊啊叫着要拥抱他。他有点怕,拔腿就跑。女疯子追了几步就站住了,嘻嘻笑着冲他吐口水。
回到住处,天就亮了。对他来说,天黑与天亮没太多区别,只有失眠与不失眠。城市中有各种各样的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他属于少数,或者说属于另类。对多数人很重要的东西,对他不重要。而对多数人不重要的,却对他重要。性、酒、钞票,这些人所共需的东西,他也需要。写作、游荡、孤独却不是每个人的爱好,但他爱。有几天他闭门不出,吃净最后一粒米,最后一包方便面。又在一个深夜走进火车站,买了张不知去向的车票,胡乱上车,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小车站下车。然后转来转去,后来身无分文,再扒火车向回走,但被赶了下来。
7
有他户籍的城市,对他已很陌生。他找不到可以停足的地方,他很久就不再属于任何城市,甚至也不属于那个出生地的村庄。他发觉自己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浪者,无家可归。她说,家很重要。但他没有家,也没有故乡。他认为只有能返回的故乡才是故乡,可他无处返也无处可回。他只有写作,只有像所有的流浪歌手一样,且行且歌,且歌且行,就这样。对于没有家的他,写作便是家。对于失去故乡的他,歌声便是故乡。
他是半个月后回到住处的。在他进门时遭到了房东的呵斥和驱逐。因为他尘垢满面,浑身脏臭,形如乞丐。从户籍地到暂居地的过程,时间不算太长,却有一本书那么厚。他在一座乡村教堂混了几天饭,又给一个贩生猪的老头当了三天伙计,再后来碰上两个骗钱的假道士,便给他们当了几天托儿。假道士在一个县城被捉,他也糊里糊涂在一个地下室被关了几天。后来是一个信佛的老太太把他领了出来。老太太说他不像坏人,菩萨托梦让她来搭救他。后来老太太送他50元钱路费,并说她是公安局长的妈。
再来到这个城市,不是因为这里有一扇门他可以打开,也不是有一张床可以失眠或作梦,而是因为她。一个人就是一座城,一个人就是一个国。于是他明白了,思念才是故乡,爱才是家园。
但她从那天之后便没再出现,无论是E-mail还是电话,都找不到她。她似乎从来就没有真实地为他存在过。仿佛一种花儿,总是看见它在不远的云雾中开放,又总是看不真切,无法接近,因此就永远弄不清是梦幻还是真实。
8
晚上依然失眠,依然有支离破碎的梦。惟一不变,反反复复的是乌鸦群。大片大片的,铺天盖地。在他决定离开这个城市的那天晚上,他哭了。不是抽泣,也不是默默流泪,而是嚎啕大哭,以至惊动了房东和许多人在外面拼命叫门,差一点打110报警。
他知道自己在向往什么。做人太艰难了,他不想继续下去,他想和乌鸦一起飞。
化而为鸦,鸦而为王。他想要在天空忘却爱情,并开始爱情。
(1998年,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