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态人口红利”促进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熊必俊 郑亚丽
- 2372字
- 2025-04-07 15:50:39
第一部分 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及对策[1]
一 一段时期后会出现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和劳动力不足现象
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是20世纪50年代根据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人民健康状况和人口预期寿命制定的。50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人口预期寿命也从40多岁提高到超过70岁,原定的退休年龄显然偏低,预测一段时期后会出现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和劳动力不足的局面,需要我们预做准备。
现阶段我国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的幅度大于老年人口比重上升的幅度,因此在退休年龄不变的情况下,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呈上升趋势。2000~2015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仍处于上升阶段,但是上升的幅度仅为1个百分点,大大低于老年人口比重上升4.2个百分点的幅度。2015年以后,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开始下降,2030年为59.2%,2050年为55.1%;同期老年人口比重相应分别上升为21.9%和26.2%。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将由2020年的9.345亿人递减为2030年的8.879亿人,2040年的8.654亿人和2050年的8.357亿人。我国早期进入老年型社会的上海从1993年开始出现户籍人口自然负增长和“青年人赤字”现象,北京到2010年也将出现劳动年龄人口出大于进的局面,这种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递减的趋势将会在全国出现,如不适时扭转,将会导致劳动力不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
二 供养系数上升,社会养老负担加重
人口老龄化发展所带来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必然导致老年赡养系数和总供养系数上升。我国老年赡养系数从1970年起一直上升,1975年为12.5,1999年为13.5,预测2010年为17.4,2030年为37.0,到2050年进一步上升为47.5时,劳动年龄人口与老年人口之比接近2∶1。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少年儿童抚养系数高,所以总供养系数也高,1970年和1975年分别为86.9和86.6。此后随少年儿童抚养系数下降,总供养系数下降,1990年为56.5,预测2010年达到低谷时仅为47.3。随后少年儿童抚养系数回升,老年赡养系数上升,总供养系数也相应提高(2030年和2050年将分别达到68.9和81.5),大大超过当前发达国家的水平(48~55)。由100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70~80个非劳动年龄人口,不但会使社会养老保障不堪重负,而且会大大提高劳动力成本,降低产品的竞争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
三 离退休人员增多和退休金支出加大,社会养老保险不堪重负
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是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和决定性的保证。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和退休人员数量的增多,十几年后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和数量将开始下降和减少。劳动年龄人口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者,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和数量减少的直接结果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减少,养老金支出加大,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入不敷出的失衡局面。
我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年型社会,在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退休年龄不变甚至有所降低的情况下,退休人员逐年增加。据原劳动部课题组关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的统计和预测,1984年全国离退休人员总数为1478万人,1990年为2301万人,1997年为3351万人,1999年增加到3727万人,2010年为5147万人,2030年为9127万人,2050年为10303万人;相应的退休金总额将由1992年的622.4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301.76亿元,2010年的8383.97亿元,2030年的73219.54亿元和2050年的182195.26亿元。
离退休人员总数增长速度比在职职工增长速度快,离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之比,1984年为1∶8.0,1992年为1∶5.7,1999年为1∶3.7。
在离退休人员总数和退休金总额不断上升的同时,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占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1984年为9.36%,1992年为17.65%,预测2030年和2050年将分别达到33.1%和35.5%。全国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总额的增多也相应地提高了它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4年的1.48%,提高到1992年的2.61%和1997年的2.82%)。当然,国家用于退休金的支出过快增长,及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的加大,也不利于扩大再生产和社会经济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从1997年的11209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13540万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已从1997年的1338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1965亿元;在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方面,1997年为1251亿元,1999年为1924亿元;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收入的增长幅度。
四 适时提高退休年龄,调整年龄结构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有效保证
发达国家应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的三项措施中,鼓励生育和接收国外移民两项措施对我国都不适用。只有适时提高退休年龄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可以选用的一项有效措施和保证。
退休年龄和劳动年龄的上限主要是依据特定国家和地区在特定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及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制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在不断提高和延长,所以退休年龄和劳动年龄上限也应该相应提高,不能一成不变。否则,在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和老年赡养系数上升,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和以59岁为劳动年龄上限是20世纪50年代根据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确定的,现在已偏低。5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已大大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已由20世纪50年代的40多岁延长到71岁,预计2030年为75岁,2050年接近80岁。如果我们从2005年起,每隔5年把退休年龄和劳动年龄上限提高1岁,用25年的时间到2030年提高到65岁和64岁(同现在发达国家的劳动年龄上限一样),是完全可能的。这样做的结果如下。
(1)2030年和205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比重由原来的21.9%和26.2%分别下降为14.4%和19.2%(分别下降7.5和7.0个百分点);
(2)2030年和2050年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由原来的59.2%和51.1%分别上升到66.7%和62.1%(分别上升7.5和11个百分点);
(3)2030年和2050年的总供养系数相应由40.8%和68.9%分别下降到37.9%和61.0%(分别下降2.9和7.9个百分点);
(4)2030年和2050年老年赡养比由原来的37.0%和47.5%分别下降到21.1%和30.9%(分别下降15.9和16.6个百分点)。
适时提高退休年龄使老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上升,使总供养比和老年赡养比下降,对老龄社会来说无疑是开源节流,变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为动力。这对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来说不但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切实可行的。
[1]本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 领导参阅》2002年6月25日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