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奴仆

光绪二十七年霜降,菜市口的铜铡映着阴云。陈鹤年被铁链拖过石板路时,后颈还留着二十年前奴隶烙印的疤痕。刽子手扬起寒光闪闪的刀刃,人群中爆发出欢呼,却无人听见他喉间溢出的呜咽——那声音,和他十二岁被卖进陈府时,躲在柴房里的抽泣一模一样。

一、寒铁

咸丰九年冬,淮河边的芦苇荡结满冰棱。十二岁的陈狗剩攥着母亲的衣角,看着人牙子的麻绳套上脖颈。母亲最后塞给他的半块红薯掉在雪地里,被马蹄踩成血泥。陈府的朱漆大门在他眼前轰然关闭,门环上的铜兽衔着锁链,像极了锁住他脚踝的那根。

三更的厨房,陈狗剩跪在碎冰上刷锅,冻裂的指尖在铁锅里划出细小血痕。少东家踢翻他的木盆:“狗奴才,连水都烧不热?”滚烫的开水泼在小腿,他咬着牙数砖缝里的蚂蚁,数到第七只时,听见管家说新来的账房先生是举人出身——原来,读书真能换一副干净的长衫。

二、墨香

同治四年春,陈狗剩在库房偷读《大清律例》,月光从瓦缝漏进来,照亮“刑赏忠厚之至论”几个字。当他替老管家顶下贪污罪名,被吊在槐树上时,怀里还藏着半截炭笔。血顺着裤脚滴在书册上,他却在想:若有朝一日为官,定要让这般冤屈永不复现。

光绪三年秋闱,已改名陈鹤年的他在号舍里挥毫。写至“民为贵,社稷次之”时,恍惚看见母亲在灶前烧火,少东家举着皮鞭狞笑。发榜那日,他摸着胸前的“陈”字胎记,把“陈鹤年,二甲第七名”的喜报贴在老家残破的土墙上,却不知墙根下埋着母亲冻饿而死的骸骨。

三、铜臭

光绪十年,陈鹤年任桃源县令。首桩案子便是佃户状告陈府强占田产。公堂上,陈府管家掏出银票,银票上的朱砂印与他当年颈间的烙印如出一辙。惊堂木拍下时,他听见自己说:“证据不足,退堂!”

后来的日子,官服口袋里的银票越积越厚。他学着同僚收受贿赂,在卷宗里篡改证词,把“清正廉明”的匾额擦得锃亮。每当午夜惊醒,就用新得的翡翠扳指压住颤抖的手。儿子满月那日,他摸着婴儿嫩白的脖颈,突然想起自己被烙下印记的那个雪夜。

四、铡刀

光绪二十七年,朝廷追查贪腐案。陈鹤年跪在巡抚衙门,看着上司将整箱的罪证推到他面前。“陈县令,你是奴仆出身,本就该为主人分忧。”那声音与当年少东家如出一辙。他忽然想起初入官场时,在县衙后堂种的那株梅花,如今怕是早已枯死。

刑场上,陈鹤年望着灰蒙蒙的天空。铜铡落下的瞬间,他仿佛又看见十二岁的自己蜷缩在柴房,数着砖缝里的蚂蚁。血溅起三尺高,染红了刑场边的芦苇,那些被他冤死的亡魂,此刻正站在血色里,看着屠龙的勇士,终于变成了自己最憎恶的恶龙。

刽子手收起首级时,从他怀里掉出半块发黑的红薯,和一张泛黄的纸——那是他任县令后写下的第一条判词:“以三尺之法,还百姓青天。”字迹早已模糊,却在血水中,洇出刺目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