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单位走私犯罪共犯之间宜区分主从犯

案件名称

汇某公司、锦某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皮料)案[1]

裁判要点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单位汇某公司、锦某公司均非从犯,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实际作用处罚。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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