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后主要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去向的,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为单位犯罪

案件名称

王某某等走私普通货物(通讯设备)案[1]

裁判要点

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后主要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去向的,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为单位犯罪。

案情简介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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