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改革的实质是体育社会化,而体育社会化的标志性成果是体育社团的发展壮大,承担起体育综合治理的职能。然而体育社会化的道路是漫长的、艰苦的。本人1996年发表《论中国体育社团》,打响研究体育社团问题第一枪,至今过去二十多年,出现了大量有关体育社团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也有不少对体育社团进行专题研究的课题,作序的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山西师范大学冯晓丽教授多年前随我做过高访,她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转型期民间体育组织发展的中国特色研究”,最终成果专著《民间体育组织:中国经验与本土治理》即将问世,嘱我作序,欣然命笔。

为何中国的体育必须跳出政府管政府办的“举国体制”,走体育社会化的道路?

第一,中国进入市场经济时代,要践行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的规则,就必须解决好大政府、小社会向大社会、小政府的过渡,体育的管理也必须跟进。第二,体育是一项涵盖社会每个成员的事情,无论是运动精英还是普通百姓都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只有靠千千万万的体育社团才能将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组织起来分享体育的权益。第三,体育社团是所有民间社团中门槛最低、普及程度最高的一种,是民众参与社会活动最广泛的、最靠近的形式,体育社团的发展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第四,政府直接抓竞技体育,如果不得不为各种体育比赛的胜负输赢“背书”,那么由此而承担的社会政治风险代价实在太大。第五,几百年来,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均采用体育社会化的方式,无论在大众体育领域,还是在职业专业领域都沿用此法,证明这是一条对于体育发展能走通的、成功有效的道路。

那么,为什么中国走体育社会化、体育社团发展的道路漫长又艰难呢?

首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社团文化是极其薄弱的,这就使得全社会的社团意识极其淡漠;其次,在西方国家,如同市场经济是自然长成的一样,体育社团也是自然长成的,而中国的体育社会化必须经历一个“转型”的过程,这就涉及一个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退让问题,这样的一个拉锯过程有明显的持久战色彩;最后,新出现的体育社团处于摸索阶段,这些社团的组织者还缺乏对相关法律的了解,缺乏组织经验与工作方法,缺乏寻求体育资源的能力,这也决定了他们将经历一个长期的培训的过程。

冯晓丽教授的这本书给我们提供了哪些教益呢?关于体育社团又提出哪些新的观点与主张呢?

作者挑选了全国7个省份的一批体育社团作为调查对象,其中不仅有已存世36年之久的山西省杨氏太极拳协会与成立了27年的枣庄市篮球协会,还有一些新兴的体育民办非企业组织与草根体育组织。本书揭示了这些民间体育组织发展变迁的客观规律,进一步加深了对民间体育组织的认识,作者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民间体育组织管理的政策法律体系,需要对民间体育组织相关政策加强分层对接和政策细化等研究结论。

作者还归纳总结了民间体育组织发展现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金字塔”式中国特色民间体育组织治理模式。这一研究成果进一步扩展了对中国民间体育组织现实问题的思考范围,丰富了发展民间体育组织的理论体系。作者认为,现有的西方非营利组织理论模式不能有效解释当前的中国体育发展现实,中国民间体育组织发展的路径及方向还很不明朗。因此,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体育组织发展道路的思考和探索就尤显迫切与重要。

在处理社团与外部单位关系方面,作者主张体育社团要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在与学校合作时,要确立明确的自我发展目标,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使双方保持稳定的协作关系;在与企业对接的过程中,要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才不会改变自身的公益性质。这些说法的提出都是作者在总结各种体育社团案例的经验教训后得出的。

在处理社团内部各种复杂关系方面,作者提出要以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华体育道德作为体育社团组织成员实现文化认同与组织认同的前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华体育道德可以消除成员之间的各种分歧,保持大家态度和行为的协调一致,以使各成员在组织活动中表现出理性和一致性。

冯晓丽教授长期从事教学、科研与科研管理工作,始终保持了旺盛的科研热情,长年笔耕不辍,学术成果令人艳羡。观其书稿,深感后生可畏。本人年老体衰,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以一篇序聊以续貂。

卢元镇

2018年盛夏于北京大兴宣颐家园容笑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