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藏农牧区公共服务供给取得的成绩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农牧区公共服务供给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发展较快。
1.义务教育方面
西藏和平解放前没有一所正式的教育机构,广大农奴和奴隶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即便贵族子弟也只能在寺院和僧官学校接受简单教育,文盲率高达95%。随着西藏和平解放,国家投入大量精力和财力支持西藏基础设施建设,西藏城乡教育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发生了根本变化。自1985年始,西藏对义务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实行包吃、包住和包学习费用的政策,2012年,这一政策范围拓展到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目前西藏已经在全国率先实现15年免费教育,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补助标准,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供给的均等化。至2015年底西藏共计建设小学826所,在校生29229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7%,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了人口的全面覆盖。
2.公共卫生方面
和平解放前,西藏只有3所设备简陋、规模很小的官办藏医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从医人员不足百人。2015年末,西藏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63个,床位14013张,卫生技术人员14364人。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家庭账户、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全面建立,以拉萨为中心、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网建立起来,实现了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人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1959年的5000/10万人下降到174.78/10万人,婴幼儿死亡率由和平解放前的430‰下降到20.69‰,人均预期寿命从35.5岁提高到67岁。
3.社会保障方面
目前,西藏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为主体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建立。西藏在2009年底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率先在全国实现了两项制度的全覆盖,从制度上解决了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缓解了群众养老的后顾之忧。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让广大农牧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4年7月1日建立了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西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为每月人均140元,比国家标准高一倍;2016年西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40元,在中西部省份为最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为2550元,位居全国前列。
4.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自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国家投入大量资源建设公路、学校、医院、银行、邮局、电站等基础设施。2006年西藏实施了以农房改造、游牧民定居、扶贫搬迁和“兴边富民”安居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以“政府扶一点、援藏帮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筹一点”的方式,补助农牧民每户1至2.5万元不等的建房款,帮助农牧民改善住房条件。至2013年底安居工程完成时,累计完成46.03万户,累计投资278亿元,使全区230万农牧民圆了“新房梦”。“十二五”时期,西藏加快实施“八到农家”工程,即水、电、路、讯、邮政、广播电视、农家书屋、优美环境到农家。据统计,“八到农家”工程有效地改善了西藏农牧区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解决了7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实现了农牧民的饮水安全;行政村通电率达到100%,基本解决了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全区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35万公里,99.7%的乡镇和99.14%的建制村通公路,55.13%的乡镇实现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