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死亡

人死无棺,止以囗〈差〉席之类,盖之以布。其出丧也,前亦用旗帜鼔乐之属,又以两柈炒米,绕路抛撒。抬至城外僻逺无人之地,弃掷而去。俟有鹰犬畜类来食,顷刻而尽,则谓父母有福,故获此报;若不食,或食而不尽,反谓父母有罪,而至此今。亦渐有焚者,往往皆唐人之遗种也。父母死,别无服制,男子则髠其髪,女子则于囗〈悤页〉门翦髪似钱大,以此为孝耳。国主仍有塔葬埋,但不知葬身与葬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