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文字

寻常文字及官府文书,皆以麂鹿皮等物染黑,随其大小阔狭,以意裁之;用一等粉如中国白垩之类,磋为小条子,其名为梭,拈于手中,就皮画以成字,永不脱落,用毕则挿于耳之上。字迹亦可辨认为何人书写,须以湿物揩拭方去。大率字様正如回鹘字。凡文书皆自后书向前,却不自上书下也。余闻之额森哈雅,云其字元音声,正与蒙古音相邻,但所不同者三两字耳。初无印信,人家告状,亦有书铺书写。